第六十八章 这样的要求我这辈子都没见过!3/10(求首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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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大状,好主意!” 为什么突然感觉,方大状和系统有的一拼了…… 笑了一会,周毅突然想到了一件事。 “诶对了方大状,我们起诉对方车主要求赔付租金,是不是就得让对方挪车啊,那样的话万一要是判下来了,我们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。” 方大状一脸不屑道:“你啊,多读书,我们起诉只要钱不就行了,诉求里面没有挪车,那法院闲着没事干了给你判这个。” “顶多到时候调解会提到,而在判决里,我们起诉的目的是什么,他们判决的就是什么,不会有其他内容,放宽心吧。” 这样啊,周毅点点头,那就放心了。 接下来就是按照惯例的交换证据……主要是在周毅表明自己在拍摄的情况下,对方依旧承认在这里停了一年的录音录像。 而且不止一次。 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! 否则,按照方大状所说,就这样也得看法院的裁判,因为按照正常来说,你得证明哪天对方停在你的车位上,才可以算租金…… 而一年的时间里,你能证明的有几天,就算有物业的监控,那也顶多一个月。 所以要综合所有的证据,这才足够,不然的话,很容易出现一种情况,你起诉要一年的租金,结果法院计算之后发现,只有五天能够证明…… 那么好了,酌情给你按照十天来算,就算一天五十块,也才五百而已…… 起诉,真的不是一句话的事。 交换完证据,周毅按照方大状的提示,打算先去买车位桩。 ------题外话------ 车位桩这个。。属于夸张了